1 感谢您租用本公司车辆。请您认真阅读租赁合同条款,充分了解租赁合同内容。
2 本公司向您提供的车辆(牌照号;京APB326行驶牌证齐全有效,技术状况良好,已在运输管理部门备案,已向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、第三者责任险和车损险。
3 您驾驶的车辆如果发生事故或运行故障,请及时拨打我公司的24小时救援电话400-010-1700,以便我们及时组织救援并办理保险索赔。
4 为了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,您租用的车辆请由租赁合同中指定的驾车人驾驶,不要转借他人使用,不要擅自改装车辆或安装其他附属设施,不得利用该车辆非法从事运营活动。在租用车辆期间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,请您及时接受处罚,自行承担法律责任。
欢迎您对我们的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。我公司的监督投诉电话:010-62991746。
安全驾驶须知
为了您和他人的交通安全,为了创建首都和谐交通秩序环境,维护首都文明城市形象,驾驶人应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,自觉规范交通行为:
1 出车前做好车辆安全状况检查,了解熟悉车辆性能、特点,确保车辆制动、转向、电路、轮胎、燃料、车容车况完好,警告标志、灭火器具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,驾驶证、行驶证齐备。
2 文明驾驶、安全礼让,服从交通警察指挥,不开“斗气车”。严禁疲劳驾驶,连续驾驶机动车4小时应停车休息至少20分钟。严禁驾车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。
3 遵守交通标志、标线,按交通限速标志、标线标明的速度行驶。行驶中保持适当车速,不超速行驶、强行超车。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、交通标志、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,应当减速慢行,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;行经山区公路,严禁超速行驶、强行超车、空档滑行、疲劳驾车。
4 保持适当安全距离。当机动车时速超过100公里时,与同车道前车距离保持在100米以上,尤其要与大型客、货车辆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,以防前车紧急制动时发生追尾碰撞。
5 恶劣天气谨慎驾驶。遇雾、雨、雪、沙尘、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,要开启雾灯、近光灯、示廓灯、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,并保持适当车速行驶。
6 切莫酒后驾车。酒后驾车是严重违法行为,酒后驾车极易发生交通事故。当您饮酒后要驾驶时,谨记您的家人正在时刻盼您平安归来,您的平安就是家庭的幸福。
7 当您驾车发生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时,请及时拨打122报警。